汉服百科:著作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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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服wiki(漢服維基百科)使用GPL協議(通用公共許可協議)。在本站編輯的詞條,默認授權您的作品以GPL協議的形式共享。簡而言之,您參與編輯的詞條將允許任何人自由使用,但與此同時,任何人在此基礎上進行的修改和擴充也必須遵循同樣的協議,即必須保證將來的任何人可以自由使用基於您的作品發展而來的成果。本協議的主要目的在於限制其他人將同袍的共同勞動成果據為己有,因為這既是全民所有的中華文化遺產,也是當代眾多同袍的心血結晶。而此現象一直以來嚴重損害着漢服復興運動的發展。


細節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權利,或稱「自由」:

  • 以任何目的運行此程序的自由;
  • 再發行複製件的自由;
  • 改進此程序,並公開發布改進的自由(前提是能得到原始碼)。

相反地,隨版權所有軟件的最終用戶許可證幾乎從不授予用戶任何權利(除了使用的權利),甚至可能限制法律允許的行為,比如逆向工程。

GPL與其他一些更「許可的」自由軟件許可證(比如BSD許可證)相比,主要區別就在於GPL尋求確保上述自由能在複製件及演繹作品中得到保障。它通過一種由斯托曼發明的叫Copyleft的法律機制實現,即要求GPL程序的演繹作品也要在GPL之下。相反,BSD式的許可證並不禁止演繹作品變成專有軟件。


條款

以下是對GPL條款的一個通俗易懂的總結。而GPL原文文本才是真正法律上精確的。該文本的連結可從本頁底部獲得。

授予的權利

此GPL的條款和條件適用於任何收到GPL下的作品的人(即「許可證接受人」)。任何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的許可證接受人都有修改、複製、再發行作品或作品的演繹版本的授權。許可證接受人可以對此項服務收取費用 ,反之亦然。這一點是GPL與其他禁止商業用途的自由軟件許可證最大的不同。Stallman認為自由軟件不應限制其商業用途,同時GPL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

但GPL又規定發行者不能限制GPL授予的權利。例如,這禁止對軟件在單純沉默(消極默示)式協議或合同下的發行。GPL下的發行者同時也同意在軟件中使用的專利可以在其它GPL軟件中使用。

Copyleft

GPL不會授予許可證接受人無限的權利。再發行權的授予需要許可證接受人開放軟件的原始碼,及所有修改。且複製件、修改版本,都必須以GPL為許可證。

這些要求就是copyleft,它的基礎就是作品在法律上版權所有。由於它版權所有,許可證接受人就無權進行修改和再發行(除合理使用),除非它有一個copyleft條款。如果某人想行使通常被法律所禁止的權利,只需同意GPL的條款。相反地,如果某人發行軟件違反了GPL(比如不開放原始碼),他就有可能被原作者起訴

copyleft利用版權法來達到與其相反的目的:copyleft給人不可剝奪的權利,而不是版權法所規定的諸多限制。這也是GPL被稱作「被黑的版權法」的原因。

許多GPL軟件發行者都把原始碼與可執行程序捆綁起來。另一方式就是以物理介質(比如CD)為載體提供原始碼。在實踐中,許多GPL軟件都是在互聯網上發行的,原始碼也有許多可以FTP方式得到。

copyleft只在程序再發行時發生效力。對軟件的修改可以不公開或開放原始碼,只要不發行。注意copyleft只對軟件有效力,而對軟件的輸出並無效力(除非輸出的是軟件本身)。不過這在GPL版本3中可能會有改動。

GPL是許可證

GPL設計為一種許可證,而不是合同。在英美法系國家,許可證與合同有法律上的明確區別:合同由合同法保障效力,而GPL作為一種許可證由版權法保障效力。不過在許多採用歐陸法系的國家並無此種區別。

GPL原理簡單:在版權法下,你不遵守GPL的條款和條件你就沒有相應權利。而作品在沒有GPL的情況下,版權法作為默認條款發生效力,而不是作品進入公有領域


和其他授權協議的主要區別

  • 不同於公有領域作品,任何人可以通過擴展共有領域的作品而獲得對新作品的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