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服百科:著作權協議
漢服wiki(漢服維基百科)使用GPL協議(通用公共許可協議)。在本站編輯的詞條,默認授權您的作品以GPL協議的形式共享。簡而言之,您參與編輯的詞條將允許任何人自由使用,但與此同時,任何人在此基礎上進行的修改和擴充也必須遵循同樣的協議,即必須保證將來的任何人可以自由使用由其發展而來的成果。本協議的主要目的在於限制其他人將同袍的共同勞動成果據為己有,因為這既是全民所有的中華文化遺產,也是當代眾多同袍的心血結晶。此一現象一直以來嚴重損害着漢服復興運動的發展。
細節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權利,或稱「自由」:
- 以任何目的運行此程序的自由;
- 再發行複製件的自由;
- 改進此程序,並公開發布改進的自由(前提是能得到原始碼)。
相反地,隨版權所有軟件的最終用戶許可證幾乎從不授予用戶任何權利(除了使用的權利),甚至可能限制法律允許的行為,比如逆向工程。
GPL與其他一些更「許可的」自由軟件許可證(比如BSD許可證)相比,主要區別就在於GPL尋求確保上述自由能在複製件及演繹作品中得到保障。它通過一種由斯托曼發明的叫Copyleft的法律機制實現,即要求GPL程序的演繹作品也要在GPL之下。相反,BSD式的許可證並不禁止演繹作品變成專有軟件。
條款
以下是對GPL條款的一個通俗易懂的總結。而GPL原文文本才是真正法律上精確的。該文本的連結可從本頁底部獲得。
授予的權利
此GPL的條款和條件適用於任何收到GPL下的作品的人(即「許可證接受人」)。任何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的許可證接受人都有修改、複製、再發行作品或作品的演繹版本的授權。許可證接受人可以對此項服務收取費用 ,反之亦然。這一點是GPL與其他禁止商業用途的自由軟件許可證最大的不同。Stallman認為自由軟件不應限制其商業用途,同時GPL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
但GPL又規定發行者不能限制GPL授予的權利。例如,這禁止對軟件在單純沉默(消極默示)式協議或合同下的發行。GPL下的發行者同時也同意在軟件中使用的專利可以在其它GPL軟件中使用。
Copyleft
GPL不會授予許可證接受人無限的權利。再發行權的授予需要許可證接受人開放軟件的原始碼,及所有修改。且複製件、修改版本,都必須以GPL為許可證。
這些要求就是copyleft,它的基礎就是作品在法律上版權所有。由於它版權所有,許可證接受人就無權進行修改和再發行(除合理使用),除非它有一個copyleft條款。如果某人想行使通常被法律所禁止的權利,只需同意GPL的條款。相反地,如果某人發行軟件違反了GPL(比如不開放原始碼),他就有可能被原作者起訴。
copyleft利用版權法來達到與其相反的目的:copyleft給人不可剝奪的權利,而不是版權法所規定的諸多限制。這也是GPL被稱作「被黑的版權法」的原因。
許多GPL軟件發行者都把原始碼與可執行程序捆綁起來。另一方式就是以物理介質(比如CD)為載體提供原始碼。在實踐中,許多GPL軟件都是在互聯網上發行的,原始碼也有許多可以FTP方式得到。
copyleft只在程序再發行時發生效力。對軟件的修改可以不公開或開放原始碼,只要不發行。注意copyleft只對軟件有效力,而對軟件的輸出並無效力(除非輸出的是軟件本身)。不過這在GPL版本3中可能會有改動。
GPL是許可證
GPL設計為一種許可證,而不是合同。在英美法系國家,許可證與合同有法律上的明確區別:合同由合同法保障效力,而GPL作為一種許可證由版權法保障效力。不過在許多採用歐陸法系的國家並無此種區別。
GPL原理簡單:在版權法下,你不遵守GPL的條款和條件你就沒有相應權利。而作品在沒有GPL的情況下,版權法作為默認條款發生效力,而不是作品進入公有領域。
和其他授權協議的主要區別
- 不同於公有領域作品,任何人可以通過擴展共有領域的作品而獲得對新作品的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