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裁
上下連裳制[編輯]
即分裁製,就是分別裁好上衣和下裙,然後再縫綴在一起,最後衣服還是一體的樣式。衣服縫成一體是為了方便,但上下仍然分裁則是為了遵循古制傳統。
上下連裳最典型的是深衣。因為它上下相連,「被體深邃」,所以稱為「深衣」。歷代女子最高級別的禮服多是深衣,寓意著「德貴專一」。深衣大流行是在先秦到兩漢。春秋戰國就是中國文化的青春期,生機勃勃、血氣方剛。一半是鐵血狼煙,一半是詩禮風流;一半是巫風瀰漫,一半是鬱郁人文。總之,那是一個叫人著迷的神秘時代。
深衣男女均可穿著。《禮記》還上說(深衣):「既可以為文,可以為武;即可以擯相,又可以治軍旅。」深衣既被用作禮服,又可日常穿著,是一種非常實用的服飾。那個時候,禮儀最隆重的場合是祭祀活動了,這種場合自然要穿最高級別的禮服。深衣在男子,主要用作一般級別的禮服,比如燕居及一些社交場合。深衣流傳的時間有三千多年,從先秦到明代末年。深衣普及率很高,到了後來甚至向制服化發展,遂成「深衣制度」。比如,「朱子深衣」「江永深衣」等都有著專門的裁製規矩。
中國之所以成為「衣冠上國「,是因為我們的祖先賦予了衣冠深遠的意義。僅以這男女均適用的「深衣」為例:它的下擺有十二片,取意一年十二個月。寬大的衣袖呈圓弧狀以應規,交領成矩以應方,代表「不依規矩不成方圓」。衣帶垂至腳踝,代表正直。下襟齊地,代表權衡公平。這衣服並不僅僅是好看,更重要的是蘊含著華夏最質樸厚重的思想。
上下連裳的服制也稱為「深衣制」。為了恪守上下分開的服裝制式,特地分開裁然後再連成一體。深衣之名,唐孔穎達著《五經正義》中釋義為:「深衣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故謂之深衣。」深衣起源於先秦,雖然是一件長衣,但華夏先民在裁剪時是把上衣與下裳分開來裁,然後再縫成一體,以表示對傳統法度觀念的尊承。
深衣在三千年的衣冠史中一直延續到衣冠斷絕。
深衣首先是禮服,尤其是女子禮服。《續漢書 輿服志》:「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廟服紺上皂下,蠶青上縹下,皆深衣制。」深衣承襲了華夏衣冠制式的古意,同時又方便美觀,有很強的普適性,於今亦然。可為常服也可為禮服,作為禮服的正規性僅次於衣裳制禮服;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不論男女文武,都可著之。衣冠承載著一定的歷史意義、文化內涵,所以,有漢服先行者提出:復興漢服當重視深衣,實為良言。
《禮記》的《玉藻》、《深衣》二篇對深衣制有很多記載,內容所謂「應規、矩、繩、權、衡」之類,重點在於「明禮」,而對形制和尺度則說得不清楚。《禮記 深衣》中的定製:「古者深衣,蓋有制度,以應規矩繩權衡……」這段話的白話解釋為: 古時候的深衣,大概都有一定的制度,與圓規、曲尺、墨繩、稱垂、衡杆相應合,短不至於露出體膚,長不至於覆住地面。
縫合裳左邊的前後衽,在右後衽上加一鉤邊。腰縫部分的寬度是裳的下邊的一半。衣袖當腋下部分的寬度,可以運轉胳肘。袖子的長短,從袖口反折上來正好可達肘處。束帶的部分,下不要壓住大腿骨,上不要壓住肋骨,要正當腰部無骨的地方。
裳制用十二幅布,以與一年的十二個月相應。衣袖作圓形以與圓規相應。衣領如同曲尺以與正方相應。衣背的中縫長到腳後跟以與垂直相應。因此袖似圓規,象徵舉手行揖讓禮的容姿。背縫垂直而領子正方,以象徵政教不偏,義理公正。因此《易》說:「六二爻象的變動,正直而端方。」下邊齊平如稱垂和稱杆,以象徵志向安定而心地公平。五種法度都施用到深衣上,因此聖人穿它。符合圓規和曲尺是取它象徵公正無私之義,垂直如墨線是取它象徵正直之義,齊平如稱垂和稱杆是取它象徵公平之義,因此先王很看重深衣。深衣可以作文服穿,也可以作武服穿,可以在擔任儐相時穿,也可以在治理軍隊時穿,法度完善而又儉省,是僅次於朝服和祭服的好衣服。
父母、祖父母都健在,深衣就鑲帶花紋的邊。父母健在就鑲青邊。如果是孤子,深衣就鑲白邊。在袖口、衣襟的策邊和裳的下邊鑲邊,鑲邊寬各一半寸。
文獻考證也應當與出土實物相佐證。1972年在湖南長沙馬王堆對西漢長沙王利蒼夫人墓進行了系統的發掘整理,出土袍12件(綿袍11件,夾袍1件)均為交領右衽,外襟有曲裾、直裙兩種,除上衣下裳相連,袪廣袂胡下(袖寬大下垂至袖口呈弧線)等與《禮記》所記相符外,《禮記》中的定製——裳的腰圍「三袪」(三倍於袪圍)、縫齊倍要(下擺為腰圍的一倍),裳前後各六幅等,與實物形制相差很遠。大約是西漢時深衣的定製還沒有完備的原因。
註:摘自漢服系統知識大綱,有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