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发易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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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旧金山街头留发辫的中国人。

剃发易服,乃指中国初时期满族统治者以“不从者斩”为手段,强令其统治下的全国各民族,包括汉族蒙古族及其它南方少数民族等,改剃满族发型,改著满族服饰的政策(仅有少数人可例外,详见下文)。有时也单举其中的剃发部分,以“剃发令”或“薙发令”代称。由于这项政策涉及民族文化认同,主要又针对汉族而来,原因之一是为了消弱汉族的民族意识,方便统治,引起各族人民,尤其汉人的强烈反对与抵抗,结果遭致清廷的严厉处罚和血腥镇压。

剃发易服是一种民族压迫政策,加深了当时的民族矛盾,亦压制了汉族的文化和思想。剃发、易服与圈地占房投充逃人并称“清初六大弊政”。[1]

现在,尽管“剃发易服”政策已经随着清朝的覆灭而消失,然而它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民国后,依据满族服饰融入西洋审美,进一步改良发展而来的“旗袍”、“唐装”成为至今许多中国人乃至外国人心目中的中国传统服饰。

背景[编辑]

汉人自古十分重视发式与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随意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汉族的传统服饰汉服具备独特的形式,其基本特征是交领、右衽、系带、无扣,日本韩国不丹的传统服饰均继承了这些特征。

满州人的风俗与汉人迥异,满州人男性的传统发型是把前颅、两鬓的头发全部剃光,仅后颅留下约一铜钱面积的头发,编成一条长垂下。满州人服饰以长袍马褂为主,满服的特点是立领、对襟、盘扣等。

西元1644年闯王李自成率领大顺兵入北京崇祯帝上吊自杀。中国东北兴起之满清明朝将领吴三桂协助下入关,随即对占领地区推行剃发易服令,强迫汉人变换发型为满州人发型并穿着满州人服饰。

推行过程[编辑]

入关之前[编辑]

满州人入关之前,为了易于辨识顺逆,便已强迫被征服或投效的汉人剃发易服,如1631年(明崇祯四年,后金天聪五年)皇太极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薙发”[2]1623年(明天启3年,后金天命八年),即规定了官民帽顶制度;1632年(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规定了服色制度。[3]1636年(后金崇德元年),皇太极明令:“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重治其罪。”[4]满人在天聪崇德年间攻打李氏朝鲜时,也曾要求朝鲜人剃发易服。[5]较早投效满清的汉臣如李永芳孔有德祖大寿洪承畴等也都剃发改装。

第一次推行[编辑]

1644年顺治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在一片石打败李自成大顺军,进入山海关,即令城内军民薙发。[6]即入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7]

五月一日,摄政王多尔衮率兵过通州,知州投降,多尔衮“谕令薙发”。[8]

五月初二,多尔衮进北京,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薙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9],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此后数日又多次颁布命令,要求汉人薙发易服作为效忠的标志。

此令引起汉人极大的反抗,如京东三河民众就起事反对剃发。多尔衮随即在五月二十四日下令暂缓薙发令。[10]迫使满清统治者暂缓剃发易服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天下未定,抵抗者众多,南明政权仍在,故而暂时妥协。[11]

第二次推行[编辑]

1645年(顺治二年)五月,清兵进军江南,占领弘光政权首都金陵,统治初步巩固,多尔衮于五月二十九日重颁薙发令。

六月初五日,多尔衮给江南前线总指挥多铎下达指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傥有不从,以军法从事”[12]。要求在江南推行剃发令。

六月十五日,通告全国军民剃发。下令各地限公文到达的十日内完成剃发,违令者死。地方官员如果上奏反对,“杀无赦”。当时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流传[13],在福建还流传着“留发不留人,留棺不留屋”的说法。有记载称当时的剃发匠背着担子在街上巡视,看见蓄汉族传统发髻的人就上去抓住强行剃发,稍有抵抗,就当场杀掉,把头悬挂在竿上示众,所以后来的剃发挑子后面都竖着一根竿子。[14]

六月多尔衮颁布薙发令时,对于汉人之衣帽装束,也要求更换,但未严令实施期限,“许从容更易”。然而没过多久,在七月初九日时,又下谕“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于是衣冠之禁也与剃发同样严厉了,因为不改衣冠而遭屠戮者也同样多。[15]

原由[编辑]

满州侵略者推行“剃发易服”政策的原因有:

  • 将剃发易服当作征服汉人的重要手段
  • 将剃发易服当作中国人是否服从满州人统治的外在标志
  • 汉族的生产技术和文化水平都超过了满州人,社会制度也较为完备,满族统治者产生一种恐惧心理,担心汉人会危害满州侵略者政权。[16]
  • 满州人为外来的民族,突然地统治了人口众多的庞大民族,一时有无法胜任之感。[17]
  • 确立满州侵略者的统治地位,确保满州人不被汉人同化。[17]
  • 害怕汉族抵抗。
  • 羞辱汉人汉文化,借此引出汉人内部的反清人士之后再将他们一一屠杀。
  • 满州侵略者希望透过剃发易服来打击、摧残汉人(尤其是上流阶层的士人)的气节、民族精神。
  • 想令汉人不感觉满州人是异族。[18]
  • 《研堂见闻杂记》一书的作者认为清代剃发易服之祸并非出自执政者残暴,而是山东进士孙之獬贪图富贵的私心所造成。据该书所说,清朝入主中原后,衣冠一仍汉制。孙之獬主动剃发易服,希望能获得统治者欢心。结果满人认为他是汉人,不让他站在满州人列中,汉人认为他穿着满州装,也不让他站在汉人列中。孙之獬又羞又怒,故而上书建议全面实行剃发易服。[19]

清初的抵抗与镇压[编辑]

强令官民剃发易服的举措引起汉人的普遍不满,激起了汉人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导致了长期的政局不稳以至生灵涂炭。[20]“及有剃头之举,民皆愤怒,或见我人泣而言曰,我以何罪独为此剃头乎?”[21]为了保持本民族的文化,许多人因此反抗满清,或者宁愿一死[13]。不仅原先准备降伪清的人立即改弦易辙,连已经归附的州县百姓也纷纷揭竿而起,树帜反清,由此引起的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22]满州侵略者对此进行了严厉的镇压。清兵在南方的屠杀,多因剃发易服而起。[23]满清统治者自己也说道:“乃剃头一事,又适为奸民借口,以至变故丛生。”[24]

常熟,“清兵见未剃发者便杀……名曰‘捉剃头’”。常熟人民组织乡兵,推崇祯信阳州知州、弘光兵部郎中严栻为首领,保卫地方,抵抗清军,并尊奉活动在崇明岛明义阳王,一直战斗到九月份才被清兵的屠戮镇压下去。[25]

因为薙发令的颁布,南直隶常州府江阴县告示曰:“岂意薙发一令,大拂人心,是以乡城耆老,誓死不从。”江阴人民以“头可断、发绝不可剃”的口号对抗清朝“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由陈明遇阎应元领导军民抵抗,死守城池八十一日,阎应元最后留下辞世诗:“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杀贼,留大明三百里江山。”[17]顺治二年八月二十日,江阴城破,清兵大屠杀三日。

嘉定人民以“为我保此发肤”的口号,抵抗清兵二十余日。嘉定总兵吴志葵趁人民不满时占据县城抗清,导致李成栋下令屠城,为嘉定三屠第一大屠杀之原因[13]

剃发令传到金坛,抗令者三四百人聚会,清镇江知府从别处运来拒不剃发者的首级威胁民人,声言“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于是人民揭竿而起反抗,二十日后方被镇压。[26]

吴江因为不肯剃发杀县令,遭大屠杀。[27]

顺治二年七月,田仰指剃发为名在通州如皋海门起兵,活动在苏北长江三角洲

顺治二年十月,原任陕西河西道孔闻謤孔子后人)上书表示:孔家衣冠已经延续了三千年,希望能够保持不变,免受剃发易服。多尔衮回应:剃发严旨,违者无赦。孔闻謤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况孔子圣之时,似此违制,有玷伊祖时中之道。著革职永不叙用。[28]

顺治五年(1648年)金声桓李成栋以反对剃发为理由之一而反清重投南明

顺治五年,黄州府广济县民胡俊甫因居住乡村,患病卧床,一度没有剃发,被发现后,胡俊甫被杀,其邻居被重责,当地知县也受牵连获罪。[29]

顺治十年,京师逮捕了王玉、梁七子两个因为扮演旦角而没有剃发的人,清廷因此下诏:“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今二犯敢于违禁,好生可恶。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传饬,如有借前项戏子名色留发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发;若过限仍敢违禁,许诸人即为拿获,在内送刑部审明处,在外送该管地方官奏请正法。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民从重治罪。”[30]

在城市,曾有儒生戴上方巾参加庙会,遭官吏拘捕和处死[31]

李自成余部降清后,因剃发问题而再次起事。

顺治十一年,针对“剃发易服”引起社会矛盾、各地汉人抗争此起彼伏的这种情况,时任大学士陈名夏说:“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可太平。”此话不久之后成为其被处以绞刑的罪名之一。

经过几十年的斗争,最终是满清统治者取得了军事胜利。汉族大部分生者都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坚持不愿改换衣冠者要么被杀,要么逃到海外,要么遁入空门,带发修行。

实施对象[编辑]

身着汉服的乾隆帝

剃发易服政策的实施对象,包括满清政府统治下的各族人民,除下列可免剃发易服者外。此外,民间还有“十从十不从”的传说,然而此说并未见于正式命令或明文规定。

可免剃发易服者[编辑]

剃发仅针对男性而言,女子不需要剃发。

不是所有民族都要变更发型服饰,清政府对其他满汉以外之民族用“因俗而治”的方式处理[32]:蒙古厄鲁特喀尔喀不用;维吾尔族四品以上的伯克才要;藏族就只有藏军需要。[33]朝鲜人最初也需剃发,在该国成为属国后,努尔哈赤为笼络朝鲜人下令其无需剃发。[34]

另外,和尚道士也可以保留原有的发型服饰,因此当时许多人以出家的方式反抗剃发易服。

“十从十不从”的传说[编辑]

民间流传“十从十不从”(亦称““十降十不降””)之民谣,“从”指服从满清统治,按照满清的规矩办;“不从”指依旧按照明朝汉人的规矩办。最常见的内容版本为:

  1. 男从女不从:男子剃头梳辫子,女子仍旧梳原来的发髻。
  2. 生从死不从:生前要穿满人衣装,死后则可服明朝衣冠。
  3. 阳从阴不从:既然“生从死不从”,阴世的事,像做佛事超度等,都仍按汉族传统佛道教习俗办理,不从旗人习俗。
  4. 官从隶不从:当官的须顶戴花翎、身穿朝珠补褂马蹄袖的清代官服,但隶役依旧是明朝的红黑帽打扮。
  5. 老从少不从:孩子年少,不必禁忌,但一旦成年,则须按旗人的规矩办。
  6. 儒从而释道不从:即在家人降,出家人不降。在家人必须改穿旗人的服装,并剃发留辫。出家人不变,仍可穿明朝汉式服装。
  7. 娼从而优伶不从:娼妓穿着清廷要求穿着的衣服,演员扮演古人时则不受服饰限制。
  8. 仕宦从婚姻不从:官吏管理按清朝典制,婚姻礼仪保持汉人旧制。
  9. 国号从官号不从:国号由明改成清,但官号沿用明代的六部九卿,总督巡抚等。
  10. 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差役税捐,悉从满制。但文字语言不改,仍用汉语。

“十从十不从”只是民谣,未见于正式命令或明文规定,其中颇有含糊、重复、矛盾之处,对其内容和含义往往有不同解释。如另一版本有“官从民不从”一条。而每一条具体所指,到底是广义的风俗制度、还是具体的服装发式、还是都包括,并没有明确说法和统一标准。比如:

  • 最后两条“国号从官号不从”、“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明显与服装发式无关。
  • 第八条“仕宦从婚姻不从”也有解释成婚礼时新郎穿旗人的礼服,女子则依旧穿明朝的凤冠霞帔的。
  • 第一条“男从女不从”,指女性可“不从”;第七条“娼妓从而优伶不从”,娼妓一般为女性,又必须“从”,两条互相矛盾(不过也有可能剃发与易服是分开来说的)。
  • 第七条“优伶不从”,然而顺治十年,京师逮捕了两个因为扮演旦角而没有剃发的人,清廷因此下诏:“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可见优伶(戏子)亦没有被允许留发。

有人认为这是出于明降臣金之俊洪承畴的建议而制定的政策,然而这种说法没有充分根据。

也有学者认为,并无这样的政策,只是由于女子不常出门、棺殓别人不易见到等原因,所以这些地方能够保存部分汉族传统。[35]

因为“十从十不从”而得以残留的汉族服饰,也受到统治当局主流服饰的冲击而逐步满化。

发式标准[编辑]

清朝不同时期的发式标准,鼠尾→蛇尾→牛尾的演变

满人男性的传统发型是把前颅、两鬓的头发全部剃光,仅后颅留下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这在多本书中都有记载。如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朝鲜使臣申忠一路过赫图阿拉,在《建州纪程图记》一书中详载:“女真习俗都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结辫以垂。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镊去”。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因海难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鞑靼漂流记》,载:“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的剃掉。无论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样。”[36]海外散人著《榕城纪闻》:“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作辫,谓之金钱鼠尾”。

乾隆年间发型,近乎光头,与今日清装剧的美化发型差异极大

值得注意的是,满洲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时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现今人们在电视清装戏中常常看到的只剃半个头的样式,史实是把头发全部剃光,只留铜钱面积大小的一片头发。那种只剃前半部分头发的发型到清末清廷衰弱后才慢慢出现,而那种发型如果放到清初则是死罪。因为清初推行剃发易服时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即使剃了头发,但剃的头发太少,留的头发太多,仍要斩首。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就因为剃发不够多而被杀,他的家人、邻居、当地官员也都受牵连获罪。[37]当时的男子不得不“五天一打辫,十天一剃头”。[38]

故而,清初时发型普遍为金钱鼠尾式。清中叶后,出现了留发越来越多的趋势,如日本《清俗纪闻》一书,其中《冠礼》卷的绘画中,一侧背站立的教书先生头顶蓄发,编一长垂于后背,其长度已达腰部,辫尾有发带系结,其中蓄发部分从清初的一个铜钱大增加到了四五个铜钱大,但仍然远少于清末及现在清装剧留半头的发型。

1793年访问中国的英国使团随团画师威廉-亚历山大Willian Alexander的画稿,注意图中后排左起第三人的发辫。

根据1793年访问中国的英国使团随团画师威廉-亚历山大的写实画稿,可知迟至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时,清人所留头发仍然极细极少,与现今清装戏中的发型不同。

服饰标准[编辑]

清廷在1652年确立官服的最终标准,见于《服色肩舆永例》。

国立故宫博物院收藏由宫廷画师焦秉贞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所绘四十六幅耕织图,图中妇女野老和平民工农的装束,与明代无异。图中农家男子虽将发际线推高,但皆露顶椎髻,并没有人结发辫。此图是清圣祖看过后才令刊刻[10][39]。此外,清初画家王翚主持绘画的《康熙万寿图》十二大卷、徐扬主持的《乾隆南巡图》十六大卷,以及徐扬的《姑苏繁华图》,江南一带平民服装式样,仍然保持晚明固有风格,这些古董文物被史学家认为是清代“官降民不降”之证物[39]。亦有人认为这是绘画界常见的崇古、拟古现象使然,即画家常在绘画中模仿前代著名画家,而不顾现实中的实际情况如何。

清朝虽然改换了满族服饰,但衣服所用材料和图案则受到了明朝汉人及中原华夏汉人传统文化之影响。满族在关外的传统服饰简朴,材料也多用貂皮、东珠等关外土产,进关后则大量采用汉族的丝绸锦缎。清朝官服上的补子沿袭自明朝(不同于明朝,“补子”被分为两半),庆典时王公大臣所穿蟒袍的图案也承袭明朝而来。此外满人服饰也从关外时期利于骑射狩猎的紧窄样式,演变成与汉人服饰相近的较为宽松样式。入关后的改变被认为是受到中华文化影响[10]。清朝始终未改服饰制度,被认为在汉人文化影响下,使原本满人服饰瘦窄的风气荡然无存,这种现像被认为是文化融和使然[13]

清朝虽然禁止穿汉服,但皇帝本人、或其亲近之人得到特许者却可不受此令限制。雍正尚未继位时,已令画家为自己绘制了多幅汉服画像,画中不但自己身着类似汉服的服装,其他人物也身着汉族传统衣冠。继位后亦是如此。如《十二月令图》、《十二美人图》、《胤禛行乐图》、《雍正耕织图》等。乾隆也曾多次诏令当时的画家名手为他绘制汉服画像,如《清高宗秋景写字图》《喜晴图》《松石流泉间闲图》《观画图》《行乐图》《临项圣谟雪景图》。

身着汉服的乾隆帝画像

乾隆年间,曾有人劝清高宗恢复汉服。高宗本人喜爱汉服,当时的满族老臣对此不满,表示:“皇上于汉诚似矣,而于满则非也。”最终高宗下令不可恢复汉服,“衣冠不可轻言改易”“不为获罪祖宗之人”。当时虽然皇帝可以穿着汉服入画,普通百姓如想模仿却是大罪,如德清李某之子,请人画了一副自己身着汉服的画像,消息传开后有人去官府告发,官府克日就要提讯,某子到处贿赂,花费了数千两银方得无事。[40]

后续影响[编辑]

明清时期[编辑]

反清斗争[编辑]

起兵反抗清朝统治者甚多,而起事者往往都反对“剃发易服”政策,以“束发复衣冠”号召人民响应。

1650年代后,郑成功起兵抗清,清朝多次与明郑政权和谈,但从郑成功以至郑经,始终坚持:一、以朝鲜琉球模式成为外藩。二、不剃发,臣民保持明朝衣冠。此外每次谈判,郑方尚提出各种不同的其他条件,譬如郑成功要求割三省之地,郑经则要求“郑氏世居台湾不登岸”等。然而剃头问题始终是明郑与满清双方关注的条件之一[10]

1672年(康熙十二年)三藩之乱时,吴三桂用束发复衣冠相号召,所过州县俱令剪辫,颇受人们拥护,不到半年就占据了半壁河山。

1721年,台湾爆发朱一贵事件,朱一贵起兵反抗清朝统治,攻下台湾府城(今台南市),建国号大明,年号“永和”,且废除满服、长辫剪断,恢复明朝时的服装及传统汉人的发式。[41]朱一贵登基时头戴通天冠,身穿黄龙袍,以玉带围之。但官员爵位封得太多,衣服一时准备不及,只好向戏班索取戏服代替,而仍然不足,出现头戴明朝帽,身穿清朝衣的景象。此外,林爽文事件戴潮春事件中,起事者和附从者均有“留发”现象,但和朱一贵事件时的标举“复明”不同,主要是作为阵营的区别,与反清关系甚少[42]

1851年太平天国革命时期,起事者回复蓄发,并以此作为反对满清王朝的旗标。太平天国在反“清妖”的檄文《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中不但列举了满清政府对汉族人民推动的种种残暴罪行,并以一段文“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犬也。”表示剃发易服使中国人变为禽犬。清朝官方则对太平军留发的行为非常痛恨,称之为“发逆”、“长毛”。[43]

与外国人的接触[编辑]

19世纪,西方用“猪尾巴”(Template:Lang)来称呼中国人的辫子。“Template:Lang”一词在英文中原来并无贬义,但随着中国形象日益下滑,本来就显得奇特的辫子,逐渐成为西方人嘲弄、侮辱的对象。一些英美文人将“Template:Lang”拆开变为“Template:Lang”,日本媒体也随之用“豚尾”来特指中国辫子,更称中国人为“豚尾奴”,辫子成了“豚”(猪)的标志,野蛮、落后的象征。[44]剃发留辫被当作陋习,如在1895年马关条约后处于日本统治下的台湾,薙发与缠足、吸食鸦片并列为台湾三大陋习之一。[45]当时中国留洋的学生颇多因此受外国人侮辱者,这也成为清末兴起剪辫风潮的诱因。时至今日,仍有西方人认为辫子是中国人的标志,即使在一些反映当代的影视作品中,仍不时出现长辫长袍马褂的中国人形象。

清末剪辫风潮[编辑]

清亡之前出现了剪辫的刍议。率先剪辫的是海外华人及留学生。1898年1月(农历除夕),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和争议。赞成剪辫的理由有:辫子不雅;辫发一般不洗,会发臭;辫子容易绞到机器里很危险;辫子像禽兽的尾巴;辫子像铁链,等等。主张维新康有为也向光绪帝建议过剪辫。留学生回国,便将剪辫的风气带回了国内,主要流行于新兵与学生中,但此种做法在当时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满”之嫌,没有更多的人敢于去冒这个风险。[46]有些留学生回国之后,甚至不得不装上假辫子。[47]1905年北京警务省敕令天津警察署所属宪兵悉“行断发改著洋服”,也拟定“派遣外国之委员,概行断发洋装云云”[48],唯当时慈禧太后仍在世,在保守势力反对下仍未全面实施。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各级政府多次下令禁止剪辫,然而令行而禁不止。[49]1907年5月6日,清中央政府首次下达禁止剪辫的严厉命令,经学部奏准,严禁学生、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明学部,分别惩处”;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僧、兵丁,均即斥革”。但形势变了,此时清政府已经无力像清初那样控制人民的发型,[50]即使在清政府内部,也出现了赞同剪辫的一股势力,如陆军部尚书荫昌、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外务部尚书邹嘉来、度支部尚书载泽、法部尚书戴鸿慈等均支持剪辫。1909年时任军谘大臣的载涛(光绪之弟)更是提出:“非剪发易服,不足振起全国之精神”。1910年10月咨政院通过剪辫易服案[51],广东更先此一步,官民争相剪辫[52]

而1895年台湾日治时期之后,薙发并未如同列三大陋习的缠足、鸦片一样,受到日本人严格取缔,因此台湾人多为自发性主动剪去辫子。服装的转变也产生了变化,逐渐的可见到中式穿着、日式和服,甚至上半身和服下半身中式宽裙的组合。[53],不过在教育史料方面有另一种说法是,日本曾为了不要让台湾学生再做“清国奴”,曾厉行“断发”及“放足”规定。不过反引来台湾人民内心的痛苦挣札及反抗。[54]

中华民国[编辑]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1912年宣统帝退位清律废除,大多数中国人(包括满人)剪去辫子,只有少数人仍坚持留辫,如保皇派张勋辫军、学者辜鸿铭等,以表示对清朝的效忠。也有一些民众害怕剪辫会被官府斩首,不愿剪辫。[55]总体而言,“发辫之所由来,由于满洲之入中原”,“发辫之消除,亦与满洲而俱尽”。[56] 然而,经过二百多年的影响,满人服饰,诸如旗袍长袍马褂等,却保留了下来,经过西式裁缝改良,成为部分中国人外国人认知的中华传统服饰(所谓“中国衫”、“唐人衫”、“唐装”)。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1912年3月5日颁布《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云“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辫发之制,悉丛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淄流,以终余年,痛矣!先民惨遭荼毒,读史至此,辄用伤怀!嗣是而后,习焉安之,腾笑五洲,恬不为怪。”“满虏窃国而强行腥膻之俗,使先民惨遭满族荼毒”。废除服制禁令后,有民众“头戴方巾,身穿明代古装,腰佩龙泉宝剑”以表支持革命者有之,亦有脑后垂辫以明“复辟”之心者有之。但西服却在其中脱颖而出,成为当代中国人的普遍装束。同时旗人袍服暂时走向沉寂。[57]

民国元年七月,参议院公布男女礼服,其中男子礼服大体有两种,一种为西式服装,另一种则是沿用满装的长袍马褂。北伐之后,则规定为中山装和长袍马褂两种。女子礼服类似,仍然沿用满装的立领、对襟、盘扣等特征。[58]

孙中山辞世以后,中华民国政府民国十八年(1929年)公布国家礼服,男子为蓝袍黑褂,女子则分为蓝长袍和蓝衣黑裙两式。中华民国采取袍褂为礼服,执政当局采用的理由是因俗制礼,以及注重可行性。[59]1945年迁台以后,国府发动“去日本化”与“再中国化”的政策,从语言、文字,居家,服饰进行全方面的排挤与推动“文化再构筑”。[60]使许多女性把嫁妆衣服修改成旗袍,来表达对“祖国”的认同。[61]但此热潮消逝的相当快,不久后发生二二八事件,期间就发生过穿旗袍者遭攻击的现象。台湾文化人也曾评论旗袍是中国受满清奴化的象征。后反对声音于台湾白色恐怖时期中沉息。[62]。至中华民国第十届总统陈水扁上任后颁总统华总一义字第 09200105560号令公布废止。[63]在此之前台湾社会已普遍不流行此类衣装。

2008年9月,中华民国第十二届总统马英九穿长袍马褂祭孔,被讥为“夷狄祭孔”。[64]。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感受中华文化尊师重道的礼节。[65]2009年中国国民党执政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历史学习网中描述汉族受迫害而穿起满族衣服为汉族“改正朔,易服色”的传统习俗,列为“满汉融合”之内容。[66][67]而当今台湾社会西化已相当深,长袍马褂已完全绝迹;复加上台湾主体意识的高涨和去中国化的兴起,更不受主流社会认同,甚至被排斥和嘲笑。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1949年以后,穿长袍、马褂(除了部分身在海外的国学家如钱穆)和西服的人已经很少了,穿中山装的人越来越多,以后更是形成穿中山装的热潮。

1966年开始的为期十年的“文革”期间,西服和旗袍被定为“四旧”。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也受到极左路线的影响,很多受岭南人们欢迎的服装面料和服装款式被莫名其妙地戴上了“四旧”的帽子,有些花色品种被批判为反动图案。稍稍鲜艳一点的穿着,就被指责为“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68]

2001年上海举行的亚太经合峰会,会后领袖代表所穿着的服饰,虽称为“唐装”但实际上和唐朝没有什么关系,是由满式马褂经西式剪裁改造而成。

进入21世纪后,服装的禁忌逐渐宽松,当今中国社会有部分人士主张恢复汉服,社会各界对于“汉服”之定义以及汉服运动之内涵亦有异见。在现代中国服装高度西化影响下,汉服尚未能成为主流。2008年,中国政府官方网站的五十六民族服饰页,以汉服女装的图片作为汉族服饰。[69] 同时,亦有人自称清室后裔,在日常生活中恢复剃发、结辫、穿着马褂的满族习俗。[70]且有学术名人阎崇年主张“剃发易服是民族文化的一种交流形式,不能上纲上线”,遭反对者攻击,使学术问题转变为治安问题而萌发为中国知名争议。[71]

在中国许多地区,对于男性理发的用语至今仍经常称之为剃头。

中国许多地区至今流传着“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的习俗,据传与剃发易服有关:“死舅”其实是“思旧”,思念旧国明朝;当时人民不愿剃发,思念故国,以此习俗作为抵抗满清政策的一种形式。[72]

后世中国人的评价[编辑]

明朝末叶,中国发生大内战,满洲人利用那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用蛮族入侵罗马帝国的同一种方式,突然袭来,占领了北京。这是一陆肆肆年的事。中国人不甘心受外族的奴役,便向侵略者进行了最顽强的反抗。满洲人为要强迫中国人屈服,便残酷地屠杀了数百万人民,其中有战斗人员与非战斗人员、青年与老人、妇女与儿童,焚烧了他们的住所,劫掠了他们的家室,并迫使他们采用满洲人的服饰。据估计,有数万人因不服从留发辫的命令而被杀戮。几经大规模流血与惨遭虐杀之后,中国人才终于屈服在满清的统治之下。
在长江下游立即引起反抗的近因出于薙发令。对男子的理发作规定,原来是中国的老传统,明代即规定头发挽辔,以针插在脑后;满洲人则将头发之前部及于脑顶剃去。1645年新朝代命令全国男子一律照办,限10天之内办毕,如不照办则是违抗天命。汉人越觉得薙发为一种被奴辱的处置,而满洲人执行命令的态度也越强硬,好像大帝国的出处全靠臣民遵命与否,而一切存亡去就之间全靠剃头刀作主宰。一位翰林学士私下里议论这政策,立即被判杀头罪,只因他与皇室接近沾恩以绞死执行。究竟有多少人决定宁死不愿在这命令之前屈服,无从什算,因为这薙发的问题也和其他抗清的原因混为一体。

他亦表示:

从另一方面讲,满清人与华北汉人在容貌上很难区别,同时他们有心汉化。除了强迫执行外表上及仪礼上对新朝廷之臣服外,他们也不另外生事,构成种族间的轩轾。[73]
满清268年的历史,完全毁灭了汉族的服饰与发式,两百多年下来,极大地消蚀了汉族人的民族精神,使汉族人彻底沦为亡国奴。从这些历史罪行证明了,满洲人对汉族实行了大满族沙文主义[74]

国外史料之记载与评价[编辑]

  • 清初,若干朝鲜文人私下写作时仍以崇祯年号纪年,以穿着明朝衣冠感到自豪,对于汉人顺从满族服饰相当鄙视。朝鲜人曾私下把清人叫做“夷虏”,把清使叫虏使,把清朝皇帝叫做“胡皇”。[75]
大抵元氏虽入帝中国,天下犹未剃发,今则四海之内,皆是胡服,中华文物荡然无余,先王法服,今尽为戏子军玩笑之具……陷虏,唐鲁才保南隅,鞑虏横行中原,是华变于夷之态也。

注意到中国政治版图改变,汉人满化。[76]

这些中国教士的压抑心理:他们现在的身份使他们不能留长发。但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必须在脑后留一条辫子,这是满人的规定,违者有死罪。只有李长得像欧洲人,因而他可以不遵守这条可怕的规矩。[78]
巴罗认为满人的做法堪称政治上的杰作,这对一个半开化的民族来说是难能可贵的。为树立起自己的影响,他们采取了十分灵活的实用主义态度。被汉人召来镇压一场造反运动的满人把自己的头头推上了空缺的皇位。他们采用了中央帝国和天朝的官僚体制的模式。奇怪的是他们仅限于强迫别人留他们那令人屈辱的发式:头剃光但留一条辫子——后来汉人把辫子塞在帽内,并一有造反行动就把它剪掉。
今天我们知道这些说法全是错的。满清初期,他们表现得非常凶残。建国后的最初几年,整批整批的百姓遭到屠杀。强迫留辫子引起了骚乱,结果都被镇压在血泊之中。当我们这些旅行者企图概括或探测未来时,他们的观点并非总是正确的。与他们的看法相反,最初满人表现得十分野蛮,慢慢地汉文化才占了上风。[79]
1911年10月10日,几乎纯属偶然,一个阴谋在汉口的法国租界得逞了。驻军投向起义者,革命迅速地蔓延开来。汉人把满人从1644年以来强迫他们蓄留的辫子剪了下来,作为解放的象征。[80]
为了彻底消灭爱国情绪,满洲人强迫被征服的中国人剃去他们从古以来就作为珍爱装饰的长发,强迫他们垂辨,并采用鞑靼服装,违者处死。据说,宁死不肯忍受这种民族屈辱的人有千千万万。变更民族装束在一切征服手段中是最明显最能压制人的;这无疑是粉碎中国人民精神的有效方法。凡不肯忍受的就失去了头颅。
太平军和满清政府奴役下的中国人之间最突出的,最使外国人注意的对照,就是他们的外貌及装饰的截然不同。中国人向来被认为是面目愚蠢、装饰恶劣的民族;而使面容变丑的剃发不能不说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常去访问附近的村庄,以调查村民对太平天国的统治有什么感想。我很高兴见到他们在各方面都十分满意,尤其使我感动的是他们都乐于留发,这是太平和自由的标记,跟满洲人及其强加在汉人身上的剃头蓄辩的奴隶标记恰成对照。

历史上的类似事件[编辑]

满族的前身女真族也曾经推行过剃发易服政策。1129年南宋建炎三年,天会七年),当时的金太宗就下过命令:“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式者,死”。当时小民有穿着犊鼻裤(一种短裤)的,也被指责为身着汉服而处斩。[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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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清世祖实录》卷5,顺治元年五月戊子条。
  9. 《清世祖实录》卷5,顺治元年五月庚寅条。
  10. 10.0 10.1 10.2 10.3 Template:Cite book“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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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王先谦:《东华录》,顺治朝卷4,顺治二年六月丙辰条。
  13. 13.0 13.1 13.2 13.3 Template:Cite book六月时下令清兵统帅多铎:“各处文武军民尽令薙发,倘有不从,军法从事。”京城内外限旬日内办理,直隶各省地方则在部文到日起算旬日内尽令薙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治重罪。”
  14. Template:Cite book:“越一年,南方大定,乃下剃发之令,其略曰:‘向来剃发之令不急,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事。朕已筹之熟矣,……自今布告之后,京城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行剃发,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闻是时檄下各县,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语,令剃发匠负担游行于市,见蓄发者执而剃之,稍一抵抗,即杀而悬其头于担之竿上,以示众。嗣后剃发担有一柱矗立若旗竿然者,犹其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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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侯杰、胡伟,《剃发·蓄发·剪发——清代辫发的身体政治史研究》,《学术月刊》200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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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研堂见闻杂记》曰:“我朝之初入中国也,衣冠一仍汉制。……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以冀独得欢心。乃归满班,则满人以其为汉人也,不受;归汉班,则汉以其为满饰也,不容。于是羞愤上疏,大略谓:‘陛下平定中国,万里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于是削发令下。而中原之民无不人人思挺螳臂,拒蛙斗,处处蜂起,江南百万生灵,尽膏野草,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
  20. 顾诚《南明史》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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