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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編輯]

單底的鞋稱履

履有三種: 一種是用皮革製成,也曰「鞜」。其深而大者,謂之「裒」;薄革的小履,謂之「鞮」;以柔皮製作、頭尖者,謂之「靸」。一種用絲製成,曰「綿履」,雲夢出土的秦簡《法律答問》說:「以絲雜織履,履有文,乃為綿履。」一種是用麻製成,也叫「不借」,所謂「不借者,小履也。以麻為之,其賤易得,人各自有,不須假借,因為名也。」也有以草為之者。

復底的鞋

「舃(xi4)」,乃履下有木底者,木底與履底大小相同,實心。「屐」則以木為之,或以帛為面,有的以漆畫之,下有兩木齒。《續漢書·五行志》:「延熹中,京師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初嫁,作漆畫屐,五色采作絲。」

舄履的用色的標準,應與裳同色,這是古禮的通制。 《周禮》〈屨人〉註:「凡屨、舄,各象其裳之色。《禮記‧士冠禮》曰:『玄端黑屨;素積白屨;……爵弁纁屨……』」疏:「屨、舄與裳,俱在下體,其色同制,舄、屨與裳色同也。引〈士冠禮〉者驗屨舄履的用色的標準,應與裳同色,這是古禮的通制。 《周禮》〈屨人〉註:「凡屨、舄,各象其裳之色。《禮記‧士冠禮》曰:『玄端黑屨;素積白屨;……爵弁纁屨……』」疏:「屨、舄與裳,俱在下體,其色同制,舄、屨與裳色同也。引〈士冠禮〉者驗屨同裳色。」 「赤舄者,象裳色故也。」《儀禮‧士冠禮》:「屨,夏用葛⋯⋯」註:「屨者順裳色」疏:「禮之通例:衣與冠同,屨與裳同。」由是看出,我們的祖先非常懂得和諧之美。同裳色。」 「赤舄者,象裳色故也。」《儀禮‧士冠禮》:「屨,夏用葛⋯⋯」註:「屨者順裳色」疏:「禮之通例:衣與冠同,屨與裳同。」由是看出,我們的祖先非常懂得和諧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