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漢服運動中的一些重點民族、歷史爭議問題

出自 汉服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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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對待漢滿關係、漢服消失的歷史態度


漢民族服飾消失是在清軍入關時,清王朝貴族所推行的民族壓迫政策導致的,它造成了漢族人民的巨大痛苦和民族文化的巨大斷層,是我們和後人應該記住的歷史和吸取的教訓。當時清政府的屠殺掠奪,不應成為仇視今天滿族同胞的理由,我們反思這段歷史,是為了警示未來,而不是宣揚民族仇恨。


2 關於所謂「偽中華主義」、「偽中華民族論」


漢服吧嚴格遵守我國法律、互聯網法規和百度貼吧協議,反對「中華民族論是消滅漢民族民族認同」的錯誤言論。相反,我們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56個兄弟民族共同組成了中華民族。

對於「『中華民族』在歷史和現實中根本不存在」這種說法,我們認為,誠然,在漢民族與非漢民族在整體層面上長期隔絕、亦存在較多對立與對抗的情況下,「中華民族」的確不能說是自古以來便存在的歷史主體,但同樣不應該否認,現在意義上的「中國」是在多元一體的民族關係的互動歷史中逐漸形成的事物與概念,多民族相對衡定地在這片土地上演進形成的共存關係,經過漫長的歷史,具有利益共同體性質的、真正意義上的「中華民族」逐漸成形,「中華民族」雖然遠古沒有,但幾千年來已經漸成事實。並且在近代以來,「中華民族」的形成在外力的作用下被加速,共同利益不斷提升,「多民族利益共同體」已經是活生生的、無法否認的客觀存在。 如果在「民族合理利益」的基礎再追求「本位利益」,那麼合理利益將蛻變為一種非合理訴求。


我們認為,所謂「漢本位」,在對客觀存在的漢民族自輕自賤與自虐現象進行合理撥差反正的同時,逾越了漢民族「利益-責任」的理性尺度界線,落入了片面強調利益而缺乏責任堅守的窠臼。因而是偏頗的、狹隘的,從理論和實踐上,都是一種存在嚴重問題的民族利益觀念。倡導這種價值觀,將對中國其它民族形成不良誤導與負面暗示,也是對國家利益的構築和維護不負責任的行為,最終也將損害到包括漢民族在內的中國各民族的共同利益。


我們反對「漢本位論」,我們提倡一種「國家本位」與「民族自尊」相統一的民族觀念,我們稱之為「愛國愛族的國家本位觀」。

提倡民族自尊,反對民族自輕自賤與民族自虐,同時,提倡各民族都積極維護中華民族的共同尊嚴和集體利益。作為中國主體民族的漢民族,更應該在堅決維護漢民族尊嚴的同時,認清漢民族較之其它兄弟民族對中國所天然承擔的責任,積極為國家創造共同利益,共同合理地分享利益,帶頭熱愛中國、維護中國、捍衛中國,帶頭消倪分歧、化解矛盾、高瞻遠矚、放眼未來,團結和帶領兄弟民族,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的文明復興而努力。


②關於所謂「皇漢主義」

我們反對「皇漢主義」的極端民族主義論調。我們認為,中國各民族應一律平等。

我們認為,無視「皇」字在歷史中形成的複雜的語義積澱,無視「皇漢」這一名詞在歷史-文化語境中的既定負面涵義,牽強附會地對其進行所謂「消毒」「註解」,沒有實質意義,也非建設性的、積極的文化作為。

「中華民族」是以漢民族為主體、以華夏文化(漢文化)為文明核心、以共同的國家認同為紐帶,以和解、包容、交流、協作為民族關係主題,多種文明共生、多樣文化並存的中國56個民族的利益共同體。

我們認為,真正的中華民族觀,是理性的民族觀念。中華民族觀,並不犧牲和侵害任何一個民族包括主體的漢民族的尊嚴和利益,而是着眼於中國各民族共同利益的維護。 我們認為,只有在中國56個民族尊重它族文化、發揚本族文化的基礎上,才會有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任何挑唆民族仇恨、對立的言論都是漢服吧所反對的。

3 關於所謂「漢本位」、「皇漢主義」、「滿遺」等流行說辭

①關於所謂「漢本位」 我們不贊成使用「漢本位」的表述。

我們倡導中華民族56個民族一律平等,倡導漢民族健康的民族主體意識和文化自覺觀念,同時認為漢民族對國家應秉持一個主體民族應有的責任感。 誠然,任何一個民族都應自尊,積極維護自身尊嚴與利益,但是,片面強調所謂「民族本位」,將解構「國家本位」這種多民族國家生存與發展所必須的基礎性民族關係原則,增加危害多民族利益共同體的民族離心傾向。

尤其是作為中國主體民族、作為中國各民族利益共同體利益主要創造者和責任承擔者的的漢民族,更不可片面強調「民族本位觀」。試想,當漢民族強調「漢本位」,中國其它少數民族是不是也可以群起仿效,強調「滿本位」「蒙本位」「藏本位」等等呢?我們這個多族群構成的國家,代表多民族共同利益的「國家本位」又將置於何處呢? 我國憲法已經莊嚴宣布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本憲政民族原則,就已確定了包括漢民族在內的各民族都可以追求自身的合理利益,也就沒有必要片面強調所謂「民族本位」。


③關於所謂「滿遺」

我們反對輕易使用「滿遺」「清遺」等缺乏事實依據的界定。

我們反對一小撮煽動東北民族分裂的極端分子,但反對任意擴大、捕風捉影地對他人使用「滿遺」一類字眼。

我們同時認為,「滿遺」的概念,帶有民族歧視的色彩,是一種對罪惡行為的錯誤批駁語言。

對極少數民族分裂分子的認定,應基於嚴格的事實與嚴肅的法律,我們反對誇大其詞、亂扣帽子等不負責任的行為。



作者 溪山琴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