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漢家服,歸我漢家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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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編輯]

壯哉漢服。於泱泱五千年,長袖當舞,傲視群儕。

壯哉漢服,「有服章之美,謂之華」。華族之存,在於衣裳。衣冠華族,所以別於禽獸。

故漢服灑脫,在於漢之魂魄。漢服之美,或於風中屹立,或於行揖作別之態,或於柳樹婀娜,美酒狂放,駿馬奔騰,一舉一動間竟得天地間靈氣所在。漢人行止之美,得漢服才冠倫於人世之間。

悲哉漢服,甲申之變,滿清侵我中原。

滿清以野人進文明不可速得,絕文明於蠻荒不過殺戮而足,是故以殘暴易我之服裝,絕我文化,殺我人民,有明一代,生死分際,不過忠貞與順降而已。忠貞者,死著華服,順降者,胡衣胡冠。至此,華夏衣冠為絕。每每思之,情敗神傷,痛徹髮膚,不能自已。然此役成就漢服之名,其浸染漢族之血淚,復以犧牲者之魄,漢服亦因之為漢魂所附,我族不屈強暴之魂魄,俱聚之百年不散,唯寄望生而降者背負含屈忍辱復興之責。非如此,生者之存,道德之意不能昭彰;死者之恨,不得以雪。

悲哉漢服,時至今日,以漢族人口之眾,絕祀漢服於今。犧牲者英靈當哀鳴不絕於天地之間。於斯,我輩所負之責何存?我輩有負漢魂矣。

勾踐不過百越之君,尚聞:「十年生聚,十年教訓」。大概恢復之志,人皆有之,唯我漢族,不思故漢,徒留垢笑於世人。不忘根本,本為古訓,今之圖之,始覺前途艱難。漢服之興,其意之重,不在衣冠,漢家魂魄,終可重歸中原。

漢族一日不死,漢服當興於廟堂之間矣。招我漢魂,時不待我,其為職所在,責之歸。

凡我漢族,當心與神歸,復我衣裳,明華族為堂皇貴胄,與日月同歸,不以小我而廢大節。漢裝所在,漢魂所系,詆之者,不過心有戚戚,畏漢魂重返,中華重現強漢之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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