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汉家服,归我汉家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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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壮哉汉服。于泱泱五千年,长袖当舞,傲视群侪。

壮哉汉服,“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族之存,在于衣裳。衣冠华族,所以别于禽兽。

故汉服洒脱,在于汉之魂魄。汉服之美,或于风中屹立,或于行揖作别之态,或于柳树婀娜,美酒狂放,骏马奔腾,一举一动间竟得天地间灵气所在。汉人行止之美,得汉服才冠伦于人世之间。

悲哉汉服,甲申之变,满清侵我中原。

满清以野人进文明不可速得,绝文明于蛮荒不过杀戮而足,是故以残暴易我之服装,绝我文化,杀我人民,有明一代,生死分际,不过忠贞与顺降而已。忠贞者,死着华服,顺降者,胡衣胡冠。至此,华夏衣冠为绝。每每思之,情败神伤,痛彻发肤,不能自已。然此役成就汉服之名,其浸染汉族之血泪,复以牺牲者之魄,汉服亦因之为汉魂所附,我族不屈强暴之魂魄,俱聚之百年不散,唯寄望生而降者背负含屈忍辱复兴之责。非如此,生者之存,道德之意不能昭彰;死者之恨,不得以雪。

悲哉汉服,时至今日,以汉族人口之众,绝祀汉服于今。牺牲者英灵当哀鸣不绝于天地之间。于斯,我辈所负之责何存?我辈有负汉魂矣。

勾践不过百越之君,尚闻:“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大概恢复之志,人皆有之,唯我汉族,不思故汉,徒留垢笑于世人。不忘根本,本为古训,今之图之,始觉前途艰难。汉服之兴,其意之重,不在衣冠,汉家魂魄,终可重归中原。

汉族一日不死,汉服当兴于庙堂之间矣。招我汉魂,时不待我,其为职所在,责之归。

凡我汉族,当心与神归,复我衣裳,明华族为堂皇贵胄,与日月同归,不以小我而废大节。汉装所在,汉魂所系,诋之者,不过心有戚戚,畏汉魂重返,中华重现强汉之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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